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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制晚報訊(記者 溫如軍 李文姬) 據新華社報道,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、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5日下午參加他所在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北京代表團審議。王岐山強調,堅持黨要管黨、從嚴治黨,深化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,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,為改革發展穩定提供堅強保障。
巡視是黨章賦予的重要職責,是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舉措,是從嚴治黨、維護黨紀的重要手段,是加強黨內監督的重要形式。
2013年,10個中央巡視組先後分兩輪對20個地方、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展開巡視,發現問題線索1879件,發現了被巡視黨組織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,特別是一些領導幹部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,其中有價值的線索比過去增加了5倍。
中央紀委通報稱,第二輪中央巡視工作日前已進入整改落實階段,《法制晚報》記者根據通報發現,前兩輪巡視已“捕獲”包括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等在內的5名省部級官員及一名國企負責人。更多人期待,這並不是他們成績的全部,隨著調查的深入,或許會將更多更大的腐敗官員拖出水面。
立案
調查
湖北省原副省長郭有明
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
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原副總經理戴春寧
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陳安眾
貴州省委原常委、遵義市委原書記
廖少華
中央巡視機構設置
中央組建巡視組組長庫,由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每次巡視任務提出組長人選,一次一授權
巡視組監督對象
一、地方、部門、企事業單位黨委、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
二、中管領導幹部
文/記者 溫如軍 李文姬
(原標題:巡視20地 揪出5名高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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